损害赔偿责任怎么成立?交通事故认定有哪些扩展知识? 今日热讯

时间:2023-06-29 15:57:31 来源:法务网

交通事故认定的扩展知识:

一、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认定,全部责任与主要责任有多大区别?

全部责任是这死的人全部是你的事,跟别人没关系你全责,主要责任是可能死者也有一定的责任,也或者也有别的肇事车辆跟你一起承担责任。

二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吗?

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即可无需签字。

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,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,分别送达当事人,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、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、期限。

三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,几日可以要求二次鉴定?

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,三日内可申请复核。

四、单方交通事故需出具责任认定书吗?

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。起证明作用,当双方对责任或者赔偿方法存在问题时,是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。

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:

必须有损害的事实

对于发生损害的事实,一般必须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予以证明。

必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

原则上,债务人仅对其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负责。但是,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债务人没有过失也应负责。例如,德国民法典规定,旅店的主人对旅客所携带的物品,如果发生灭失或损毁,虽然店主没有过失,则亦应负责赔偿。

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

损害是由于债务人应予以负责的原因所造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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